发布时间:2023-07-04 04:28:22 浏览:
一、餐饮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需要:1.带上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去当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餐厅名字。
2.带上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和从工商局拿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分别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带上1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回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4.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餐饮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饭店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2、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3、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一、餐饮许可证怎么办,需要什么
一、餐饮许可证如何办理1、餐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拿装修图纸到食药监审批;
(2)审批通过之后进行实地装修;
(3)装修完毕之后进行环境测评,并出具环境测评报告,交于食药监备案;
(4)进行工商核名;
(5)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6)在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审核通过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7)许可证下来之后,工商颁发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求是什么1、经营场地厨房面积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2、必须离居民区,学校以及文化场所10米以上,排烟口需离20米以上;
3、经营场地总面积大于120平米以上需要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
4、办理之前必须要有装修图纸。
二、餐饮许可证在哪里办?
餐饮许可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餐饮许可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